机构概况
科室介绍
(一)办公室
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;承担信访、安全、保密、综治维稳、政务公开等工作;承担绩效考评工作;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工作;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;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。
(二)政策法规科(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)
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,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和改革的战略、政策和措施;负责起草、审核旅游行业有关政策性、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;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;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;承担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;承担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监测旅游经济运行,负责旅游统计、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;负责旅游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;指导市旅游协会和市旅游学会工作。
(三)规划财务科
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;指导协调重点旅游区域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等各类旅游业态的规划开发;负责旅游项目的审核和申报;指导协调重点旅游项目建设;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规划,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;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旅游发展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编报中央、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计划的项目,参与制定和管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投资计划,开展并指导行业招商引资工作。
(四)产业促进科
负责全市旅游产业促进,指导和协调推进旅游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,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、新业态;指导和协调乡村旅游与休闲产业、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工作;指导旅游扶贫工作;协调旅游购物消费,指导和协调旅游商品开发和品牌建设;指导特色旅游县、乡镇、村的创建工作;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,负责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(五)综合协调科
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;指导全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;组织协调旅游公共信息服务、旅游惠民便民服务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;参与协调市政公共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配置;负责旅游标准化工作,编制并组织实施旅游车船服务质量标准;指导协调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,协调指导旅游电子商务工作;协调指导旅游客运专线和旅游汽车租赁等旅游交通工作。
(六)国内市场科
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形象国内推广战略;组织和指导全市重大国内旅游营销和展会活动;负责国内旅游交流合作;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和预测;负责开拓国内客源市场,培育旅游品牌;组织指导旅游产品、线路的国内市场营销;协调指导国内旅游航线、旅游包机、旅游专列的开发和培育。
(七)境外市场科(国际旅游论坛秘书处办公室)
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战略的国际化,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海外宣传、策划和推广;负责国际旅游合作交流及涉港澳台地区旅游事务;负责组织参加国际旅游会展工作;研究和预测分析国(境)外旅游市场和主要客源国旅游动态;开拓国(境)外客源市场,培育国际旅游品牌;组织指导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境外市场营销;协调指导国际旅游航线、包机的开发和培育;承担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/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秘书处工作。
(八)监督管理科(行政审批办公室)
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,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;负责旅游行政审批工作;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;协调指导旅游住宿业发展,指导全市旅游饭店工作;指导旅游企业节能减排工作;指导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置工作;负责文明旅游工作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;指导市旅行社协会、市旅游饭店协会和市导游协会工作。
(九)旅游安全与景区管理科
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,拟订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,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;指导协调旅游保险、旅游援助工作;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,负责全市旅游景区的监督管理;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申报、评定和复核工作;依法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提出意见,核定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;指导市旅游景区协会工作。
(十)人事科
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;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;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行业人才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;负责机关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;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。
机关党组织: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监察室:为市纪委、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,负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