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通报(12月)
信息来源:桂林旅游网 发布时间:2016-12-16 字体+ | 字体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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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案件名称 | 处罚决定书文号 | 处罚时间 | 处罚内容 | 处罚依据 | 处罚对象 | 备注 | ||
单位 |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| 导游员 | |||||||
1 | 导游员傅艳玲兜售商品 | 市旅罚字 〔2016〕25号 |
2016.11.28 | 罚款人民币1000元 | 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 | 傅艳玲 | 已结案 | ||
2 | 华成国旅要求导游垫付旅行团住宿及高速通行费 | 市旅罚字 〔2016〕29号 |
2016.12.12 | 罚款人民币5000元 | 《旅游法》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| 桂林华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| 已结案 | ||
3 | 市旅罚字 〔2016〕30号 |
2016.12.12 | 罚款人民币2000元 | 《旅游法》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| 李晓琴 | 已结案 |